每日灵修

2026年10月3日

经文:马太福音18–19章

“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,像我怜恤你吗?”(太18:33)

彼得问耶稣,弟兄得罪他,他当饶恕几次,七次可以吗?耶稣回答说:“我对你说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”(太18:22)随后耶稣讲了一个不饶恕人的仆人的比喻:有一个仆人欠主人一千万银子,根本无力偿还,主人动了慈心,不但没有追讨,反而免了他的债。

主人并没有否认仆人所欠的债,而是主动免去了仆人根本无力偿还的债务。

然而,这个仆人转身遇见欠他十两银子的同伴,却不肯宽容,甚至把对方下在监里。

主人责问那个仆人:“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,像我怜恤你吗?”(太18:33)

我们常常盼望别人以恩典待我们,却仍然坚持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。

我们在神面前所蒙的赦免,远超过我们愿意赦免别人的程度。

一个真正认识恩典的人不会只看到别人的亏欠,他记得自己曾蒙受多大的赦免。 当我们想要紧抓别人的过错时,不妨先回到神面前,思想自己曾经怎样亏欠祂,又怎样蒙祂赦免。

既然我们自己是蒙怜悯的人,就不应当忘记怜悯的源头。

求主使我们不只是明白恩典的道理,更让所领受的恩典改变我们的心,使我们在面对别人的亏欠时,记得自己也是一个需要神怜悯的人。

神祝福大家!